Violence
April 4, 2005
周六晚上11点被一个初中同学叫去吃饭, 他在杭州当兵已经5年了, 现在就在南山路上的武警部队。去年国庆休息的时候在杭州的一个酒吧5个人被20多人个打,其中一个人眉边有道伤口,很明显。听说是一个为了一个不认识的女人打起来的。本来有6个人一起喝酒的,一个人在开打之前跑掉了。看他们现在文质彬彬,谈笑风生,好象在讲别人的故事。
初中的时候有一个流氓向我勒索钱财,我说”没有”还打了我一个耳光,我回家向老爸讲,那个时候我很需要他为我撑腰,不过除了叫我去告诉老师,他什么行动都没有,我只有靠自己,我换了一条牛仔裤,那样打架起来不会磨破裤子,我带了一把水果刀,因为没有利器,我根本没有胜算。那把刀是一个苏格兰的游客送我的。
当天,也就是火性最烈的时候没有碰到那个流氓,后来看到也没有再有冲突。如果当天碰到,会发生什么就不知道了,如果“罗拉快跑”一回,我的际遇也许就会完全不一样了,也许伤了人,坐了牢,没读书,出来还是犯罪, 某个通缉的头像就是我。“蝴蝶效应”那部电影就在诠释这样一个主题。我们走到今天,无论是好是坏,也许仅仅是一个巧合。我与一个罪犯的不同,也仅仅是那天有没有碰到那个流氓。
有把枪的好处就是弱者也能保护自己。所以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太可以举着粗口径暴力散弹枪,对一群流氓牛仔说, “Get out of my face!”。 当一位父亲在应该站出来的时候没有站出来,如果有一把枪,我也应该拿着。那样流氓就会躲开,什么事都不会发生;一把刀留给了流氓一个可以制服我的希望,这样容易把两个人都给害了,要甩开他,就不要给他任何希望,要拿着枪。





那把不是一个Australian named Gorge 送的吗?
Comment by Amilon — April 4, 2005 @ 2:45 pm
He was born in scotland, but lived in Austria, did I tell you the story?
Comment by slim — April 4, 2005 @ 4:16 pm